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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岸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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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

经国务院和海关总署批准设立,南沙海关于2009年3月25日成立,业务管辖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,南沙港区设有5个科室(审单科、船管科、查验科、物流监管科、保税业务科) 。
        南沙海关成立以来,认真贯彻海关总署和广州海关的要求,积极落实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,紧贴港区实际,主动适应形势,为南沙新港“量身打造”一系列服务促进措施,不断提高把关服务水平,积极营造监管有序、通关便捷、服务高效的口岸通关环境,为促进广东省、广州市、南沙地区的外经贸发展保驾护航,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“保企业、保市场、保增长”的目标而不懈努力。
        根据南沙保税港区的实际需要,在保税港区信息化系统正式运行之前,我关主要依托海关H2000系统对港区内企业、货物、仓储等进行管理。采取纸质登记手册,结合企业自有的仓储管理系统、生产管理系统与海关点对点联网,对保税港区内企业进出区的料件、设备等进行管理;通过卡口的人工核放,对进出保税港区的车辆及其所载货物进行管理。

国检

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成立,龙穴岛办事处机构级别设置为副处级,下设综合科、检务科、监管科、船检科共4个科室,主要负责进口冻品、口岸卫生监督样品的微生物学检验、植物病虫检疫鉴定、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控以及媒介生物携带病原体的检测。

海事

南沙海事处成立于2007年10月,是广东海事局最年轻的海事处。南沙海事处立足于南沙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,提出了“面向国际、接轨港澳”的发展思路,树立了“南沙大发展,海事大作为”的理念,自觉地把海事的建设和发展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大潮中,以服务南沙经济社会发展为已任,忠实履行水上安全监管使命,力保一方平安,扩大社会影响,树立海事形象。
一、辖区位置。
        
辖区包括广州港出海航道(坭洲、大虎航道)以及内河蕉门、洪奇沥、上下横沥等16条主要通航水道,通航总里程达140多公里,海岸线长60多公里;有虎门、蕉门、洪奇门3个出海口门,通航桥梁19座,其中珠江口是全国通航密度最大的水域之一(年进出珠江口水域的船舶达170万艘次),小虎西石化码头群是华南地区石油化工品集散地,年吞吐量达1200万吨,南沙港区是广州实施“南拓”战略建设的全新深水港区,已建成投产10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。  
二、组织机构情况。
        内设有办公室、监管科和执法大队,下设大虎、南沙港区、横沥、蕉门四个办事处。

边检

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于2008年8月正式成立,隶属于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,正处级建制,主要担负南沙港区一、二期码头10个泊位,以及中船龙穴修船基地临时对外开放码头4个泊位和2个船坞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。现共设有一个综合办及四个执勤队,其中综合办及一队二队为副处级建制,中船勤务队、勤务保障队为正科级建制。

集中查验中心

广州港南沙港区集中查验中心是海关、国检、边检、海事对南沙港区货物、船舶、人员统一检验查验的场所,中心由广州港集团货运有限公司统一管理。占地面积17.3万平方米,其基础设施包括:综合办公楼、全天侯查验平台、全天侯查验场、废品查验场、H986 X光机查验设备、地磅、消毒平台、快速消毒通道、集装箱清洗场、热处理烘房、熏蒸房、冷冻仓库、国际海员通道、智能监控等设施设备。

南沙国际物流园
        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,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,具有口岸、物流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。在政策上,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。主要税收政策为: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;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,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;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,实行退税;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。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、政策最优惠、功能最齐全、区位优势最明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之一。
        2008年10月18日,获国务院批准设立南沙保税港区,并于2009年7月9日顺利通过国家11个部委联合验收,成为广东省首个通过国家联合验收组验收的保税港区。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已于2009年8月31日开始封关运作。 
   
南沙海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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